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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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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支付比例图片 16721 360x220 [1] 最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可以看看这篇名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我们找到第2篇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有关的信息,分别包括: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郑报融媒记者 张翼飞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等有关精神,郑州市把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从 2017 年开始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这项惠民政策已经实施半年多了,实施过程中,除了共性问题,也有市民自己遇到的个性问题,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人社局相关领导今日进行了详细解答,委托郑报融媒发布。2017 年城乡居民筹资缴费政策是什么?2017 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 2016 年人均 150 元的基础上提高 30 元,达到人均 180 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 150 元。其他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不低于 180 元。

2018 年度我市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 180 元;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 150 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等所需个人年度缴费部分扣除财政补助资金外剩余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

对经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等人员,其个人年度缴费部分所需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 , 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 7 月至 12 月 , 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我是一名刚刚录取到郑州某大学的大,能不能参加郑州市的居民医保?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 :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将在校大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并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得了病如果不去住院,要通过什么途径报销?一是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报销。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市级(或二类)45%、县级(或一类)5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村卫生室 65%;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150 元,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

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医疗待遇的参保居民,可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二是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对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 ( 或治疗项目 ) 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门诊治疗费用实行限额管理,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参保人员门诊规定病种合规的医疗费用 , 统筹基金支付 70%, 个人负担 30%,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 , 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

目前我市将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 、造血干细胞移植等 27 种 " 门诊规定病种(慢性病)" 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是什么?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一年内最高报 15 万元。我家邻居家小孩得了疝气,去省里大医院手术花了 16000,才报销不到 6000 元,自己还要花费 1 万多,为什么报销比例这么低?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水平的不断提高,参保居民 " 小病拖、大病熬 " 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转变。但同时,不少参保居民有病直接到城市大医院就医,不仅给医保基金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更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为引导参保患者合理就医,我们在设计统筹报销方案时也想了不少办法:一是适当拉开了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住院起付线低,报销比例高;住院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起付线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如您所说的疝气手术,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一般不超过 2000 元,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 1500 左右,个人仅负担 500 元;而到省里大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6000 元后,个人仍需负担上万元。二是制定了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规定参保人员患病应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对未经转诊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报销比例按规定级别标准降低 20 个百分点报销,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参保居民到基层首诊。我的医疗费用比较高怎么办?我省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患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


1.5 万元以上按以下标准再给予报销。

大病保险资金从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 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其中:


1.5 万元— 5 万元(含 5 万元)部分报销 50%;5 万元— 10 万元(含 10 万元)部分报销 60%;10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70%;一年最高可报销 40 万元。除了正常医保待遇,困难群众还可以享受什么医疗保险政策?凡是我省户口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还能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户、困境儿童。

困难群众住院除享受基本医疗费、大病医疗费报销,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费用超过 3000 元的,还按以下规定报销:3000 — 5000 元(含 5000 元)部分按 30% 报销;5000-10000 元(含 10000 元)部分按 40% 报销;10000 — 15000 元(含 15000 元)部分按 50% 报销;15000 — 50000 元(含 50000 元)部分按 80% 报销;50000 元以上部分按 90% 报销,没有封顶线。

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一)按照《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一站式 " 即时结算工作方案》要求,在 2017 年 6 月 15 日前,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 " 一站式 " 即时结算。目前,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居民,出院结算时,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按规定直接报销,个人只需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017 年 6 月 30 日之前尚未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 " 即时结算的参保居民,可持、住院病例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参保居民需要到参保地外医院住院的,需要通过参保地具备转诊资格的医院转诊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如果就医的医院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可以直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如果不是,出院结算时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持和住院病历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手续。

城乡居民如果患重特大疾病如何报销?城乡居民如果患有以下 43 种重特大疾病,其中住院病种 33 种、门诊病种 10 种,可以按规定享受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 80%、70%、65%;门诊腹膜透析的报销比例是 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比例是 80%。

出生当年的新生儿生病住院怎么办?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新生儿,按规定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个人不缴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 、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 3 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出生次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对群众还有哪些好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不仅仅是用范围和治疗服务项目增加了,在大病保险、新生儿医疗待遇等方面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参保人员可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医保目录范围扩大。2017 年,我省医保品目录达到 2513 个品种,比原城镇基本医保目录增加 112 个,比原新农合目录增加 664 个。医疗服务目录项目共计 4441 项,比原城镇医保报销的医疗服务项目增加 177 项;比原新农合报销的医疗服务项目增加 254 项。其中,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都不支付,但临床必需的医疗服务项目,尤其是肝移植、脊柱侧弯矫正术、隐睾下降固定术等用于危重病人治疗的高额医疗服务项目及儿科相关的 88 个项目,由以前病人全部自费调整为医保基金报销。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提高。一是 2017 年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原来的分别为
1.8 万元和
1.5 万元调整为
1.5 万元,取对参保居民较优惠的标准;二是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 30 万元提高至 40 万元,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三)报销金额提高。

2017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15 万元,加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40 万元,合计报销额度达到 55 万元,较原城乡居民医保最高 50 万元的报销额度有所提高,能够更好地防范高额医疗费患者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四)新生儿参保放宽限制。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个人不缴费,按规定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 、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


(五)看病就医选择面更大。整合后,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参保人可选择看病就医的医疗机构明显增多,可以更加便捷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统筹 杨观军编辑 韩娟最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可以看看这篇名叫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

我们找到第1篇与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信息,分别包括: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按照泰政办发 [ 2014 ] 9 号文件规定,我市共设立了 12 个缴费档次,缴费标准为每年 100 元、300 元、500 元、600 元、8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2500 元、3000 元、4000 元、5000 元。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其中,100 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


二、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条件?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 60 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 15 年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 15 年;距领取年龄超过 15 年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 15 年。


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发放?基础养老金执行标准是多少?什么时侯能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目前,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 元。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居民,满 60 周岁后、从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个人缴费政府是如何补贴的?我市对选择 300 元及以下缴费档次的参保居民给予每人每年 30 元缴费补贴,对选择 500 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 60 元的缴费补贴,即交即补。
五、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继承?死亡是否有丧葬补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 30 日内办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 600 元。


六、对重度残疾人有哪些优惠政策?政府是否有补助?我市规定,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 5 年(即年满 55 周岁)领取待遇。对重度残疾人,县 ( 市、区 ) 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100 元,并给予 30 元的缴费补贴。
七、对精准扶贫有哪些优惠政策?按照鲁人社发 [ 2017 ] 37 号文件规定,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八、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能否转移?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期间同险种内跨地区需要转移的,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仍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办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 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 15 年(含延长缴费至 15 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 15 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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